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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教育处专题学习淄博人才新政23条

作者:1 更新时间:2018-04-17 阅读次数:

为落实学校《关于进一步深入宣传宣讲淄博人才新政23条的通知》要求,2018417日下午,继续教育处全体人员在文德楼118房间集体学习淄博人才新政23条。学习由耿国彦主持,董爱霞领学。

首先,耿国彦强调了学习淄博人才新政23条的意义、要求。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明确指出:人才是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。淄博人才新政23条是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进一步提升我市人才发展竞争力,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服务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,按照省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而提出来的。其中也提到建立完善与驻淄高等院校人才共建共享机制,我们作为驻淄高等院校教职工,一定要深入学习把握淄博人才新政23条的内容,一是宣传宣讲好其内容;二是要与自己的工作紧密联系,为淄博的发展、学校的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。

其次,董爱霞领学了《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的具体内容,即淄博人才新政23条。大家认真听,认真记。

最后,大家对淄博人才新政23条进行了讨论。一致认为,这是新形势下淄博出台的关于人才建设的一条重要举措,这一举措对我校的影响也很大,希望学校以此为契机,加大人才管理力度,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学校人才成长环境,人尽其才,用好现有人才,使其留得住并发挥人才的模范引领作用;另一方面大力引进一批我校需要的高层次人才,让其进的来,不断加强内涵建设,以期早日实现创建全国知名师范院校的奋斗目标。